供應鏈概覽
GRI 2-6
HKEX KPI B5.1
HKEX KPI B5.1
按地區劃分的供應商數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0
香港
0
中國內地
0
美國
0
東南亞地區
供應商主要包括以下類別:建築、工程服務、公用事業、清潔和營運服務(例如資訊科技、人力資源及行政、市場推廣)。
《供應商行為守則》
GRI 308, 414
HKEX 層面 B4, B5, KPI B4.1, B4.2, B5.2
HKEX 層面 B4, B5, KPI B4.1, B4.2, B5.2
太古地產的《供應商行為守則》訂明有關法律及合規、環保、健康及安全、勞工和其他範疇的最低標準與措施。本政策的適用範圍亦適用於參與太古地產工程項目的分判商員工。
2022年,我們修訂了《供應商行為守則》,加入反現代奴隸制的條文,並詳細界定童工及強迫勞工的定義。
根據經修訂的政策,任何未滿16歲人士均不可在太古地產任職,未滿18歲人士不可在夜間上班,除了認可專業學徒計劃的參與成員外。為確保包括供應鏈在內的所有業務層面均尊重人權,我們要求所有供應商不得僱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按照現時定義包括在囚人士、無薪契約勞工、抵債勞工、軍人勞工或奴工,亦不可施行體罰、暴力威脅或其他形式的身體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或言語攻擊。
我們並已擴闊政策所載的多元化及共融定義,以涵蓋年齡、性別、性別取向、性取向、關係、家庭狀況、殘疾、種族、族裔背景、國籍及宗教或政見。
政策現訂有更多關於我們對供應商員工薪酬和工作時間的期望。我們期望供應商在員工上任之前提供易於理解的書面資料,說明薪金和工作時間等僱用條件,並準時定期支薪。
此外並新增「舉報」章節,以允許舉報不當行為。
我們除了鼓勵供應商訂立其行為守則,亦要求他們採納相關政策和流程並予以實施,以防止營運過程中出現貪污舞弊及詐騙行為。供應商如不嚴格遵守《供應商行為守則》,可能按照合約條款被終止合約及在承建商名單中被除名。
我們設有「電子承建商管理系統」,提供完善框架監察技術服務供應商的表現和處理任何紀律處分事宜。服務供應商在職安健、環境、採購、管理及品質這五大範疇的表現必須令人滿意,否則可能會遭到紀律處分。
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SDG 12 —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
採用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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