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管治框架建基於良好的企業管治及崇高的道德標準
我們旨在透過「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在所有層面的業務決策過程中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及環境因素,令管治框架更穩健。

董事局

公司的董事局積極參與制定和實施「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董事局負責統籌可持續發展和氣候相關事務,並在季度董事局會議聽取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匯報重大可持續發展及氣候變化議題,和實現關鍵績效指標的進度。這些議題於每年舉行五次的董事會會議上進行商議。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前名為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在2022年3月15日重新命名。
董事局也負責監察我們的風險管理架構,以及可持續發展和環境、社會及管治的相關風險,包括與氣候相關的風險。太古地產亦透過審核委員會及企業風險管理(ERM)系統,全年定期進行各種風險識別、分析和檢視管理程序,包括企業風險登記冊記錄摘要。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由公司的行政總裁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財務董事及六名來自人力資源及行政、物業營運管理、工程項目、公共事務、技術統籌及可持續發展部的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公司另有一名獨立非常務董事加入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該名成員同時亦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一職。
行政總裁每年均會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的人事組成,確保委員擁有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經驗,確保取得適當平衡從而取眾之長。行政總裁可在恰當的情況下視乎情況,任命公司內外任何人士加入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席會視乎情況,向公司董事局匯報可持續發展及氣候相關的事宜。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按照其職權範圍(僅提供英文版)履行以下職責:
(a) 檢討公司就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制定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ESG策略),及就必要修訂提出建議,並負責核准各工作小組提出的目標或重大措施;
(b) 確保公司依照ESG策略營運業務及推行措施;
(c) 檢討公司在落實工作小組建議的目標或推行重大措施的年度表現;
(d) 檢討在推行ESG策略時遇到的相關重大風險、機遇及投資;
(e) 檢討及核准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及任何公開發佈的相關附屬文件;及
(f) 透過主席向董事局匯報關於可持續發展的重大事項。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每個支柱下分別設有一個工作小組。2022年,以下六個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繼續推展各項關鍵績效指標,並推進每個支柱的2025年及2030年目標
  1. 社區營造工作小組,由董事─辦公樓業務擔任主席;
  2. 以人為本工作小組,由董事 ─人力資源擔任主席;
  3. 夥伴協作工作小組,由總經理─工程項目(香港及東南亞)擔任主席;
  4. 環境效益工作小組,由董事─技術統籌、可持續發展及設施管理擔任主席;
  5. 經濟效益工作小組,由財務董事擔任主席;及
  6.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由副董事 — 公共事務擔任主席。
每位工作小組成員均經過仔細挑選,確保他們涵蓋不同背景、專業知識及年資。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負責識別並按優先次序開展「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的溝通及參與方案,並負責監察有關方案的推行。溝通及參與委員會由太古地產副董事 — 公共事務出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公司不同部門的代表。請按此查看本委員會2022年工作成果。

可持續發展政策

GRI 2-23, 2-24
我們自2008年首度發佈《可持續發展政策》,至今一直以此作為公司業務營運的指引。這套政策定期進行檢討,最近曾於2021年更新。政策反映公司深信創造長遠價值有賴於公司業務、供應鏈及項目所在社區的可持續發展。太古地產的發展項目從構思、設計、建造、營運以至拆卸的各個階段均會持續考慮這些因素。
可持續發展政策清楚訂明我們會妥善保護受公司業務影響的自然資源及生物多樣性,確保可界定和完善管理業務營運對環境造成的所有潛在負面影響。
在環境方面,我們的基本方針符合預警原則1,意指「在存在嚴重或不可挽回損害的威脅情況下,不應將缺乏充分科學確定性作為理由,推遲採取具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環境惡化」。
我們致力以負責任的方法營運,務求保障所有工作夥伴的健康及安全,與此同時,我們竭力成為首選僱主,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及表達尊重,讓他們盡展所長。
1
預警方針載於《環境與發展里約宣言》原則15。

將可持續發展策略融入業務營運

員工參與

員工的支持是「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賴以成功的要素。2018年,我們修訂了員工工作表現及發展評估(PDR)制度,加強促進員工投入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自此,太古地產文職員工的年度工作表現目標便一直配合「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支柱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願景。
我們制定了企業可持續發展表現指標,並與太古地產行政總裁及旗下物業組合總經理的酬金掛鉤。行政總裁的表現目標與公司所有營運活動的健康與安全表現掛鉤,總經理的表現目標則與各自管理的物業組合之能源管理表現掛鉤。

業務整合及預算

2022年,我們繼續於日常營運中貫徹可持續發展措施,並將其融入香港和中國內地各主要業務部門在資產及功能層面的決策過程。公司各業務部門已將可持續發展因素納入年度預算,並向相關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提交預算分配建議。
太古地產準備於2023年在公司試行內部碳定價,藉此界定我們各項投資產生的碳排放潛在影響,並且量化公司業務營運的碳風險,以便完善地重新配置資本,投放適當資源推展低碳投資及活動。
公司已預算港幣31.59億元作為未來三年(2023至2025年)氣候相關項目的開支,當中包括內部碳定價產生的資金。

企業風險管理

我們已將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風險納入企業風險登記冊,例如氣候相關風險,此外並將可持續發展和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納入企業風險分析。
2022年,太古地產展開了企業風險登記冊面板模式和風險評分模型數碼化工程。全新的數碼化企業風險登記冊平台設有更新風險資料、風險評分及風險緩解措施的標準範本,有助促進整個太古集團的基準化分析。下一階段,我們計劃優化系統和報告規程。太古地產的管理層將繼續監察和定期檢討各項風險及緩解策略的成效,並會定期諮詢外部風險顧問,借鑑他們的風險管理經驗,確保我們與時並進,緊貼業界的最佳做法。

綠色金融

太古地產矢志將可持續發展因素納入融資機制,並透過綠色金融重申我們實踐可持續發展的決心,致力設計及發展可持續的項目,造福物業用戶及本地社群。
從2018年至今,太古地產先後推行多個綠色金融機制為公司的綠色建築和其 他項目融資,包括於2018年1月首次發行綠色債券,其後於2019年7月訂立首筆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貸款。利率會因應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的按年改善幅度作調整。自推出上述機制以來,太古地產因實現預先設定、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的目標,獲降低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貸款的利率。
2022年,我們訂立了總值港幣118億元、多項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的貸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約60%的債券及貸款均為綠色金融工具,例如綠色債券、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貸款及綠色貸款。此外,我們又舉辦環境、社會及管治網上綜合研討會和答問大會,繼續向投資者及分析員提供太古地產可持續發展表現的最新資訊。
2023年,太古地產發表了第五份年度《2022綠色融資報告》(僅提供英文版),載述獲得綠色債券及綠色貸款所籌資金資助的環保項目和其預計量化環境影響,包括節能及節約用水效益、可再生能源產生量和污水管理及影響。

太古地產
2023可持續發展報告
現已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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