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溫室氣體核算體系》(GHG Protocol)將排放界定為範圍一、範圍二或範圍三。範圍一排放是來自太古地產擁有或控制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例如在物業場地燃燒天然氣、柴油和煤氣的排放。
範圍二排放是太古地產購買或獲取電力、蒸氣、暖氣或冷氣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圍三排放是太古地產價值鏈沿線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上游及下游排放。
資料來源:
https://ghgprotocol.org/sites/default/files/standards_supporting/FAQ.pdf 14碳強度目標參照2008年香港物業組合的正常營運(BAU)基準水平,以及參照中國內地物業組合各項目首個完整公曆年所收集的數據的正常營運(BAU)基準水平。
15能源耗量是指我們在建築物中提供公共服務及在公用空間的用電量,目標參照2008年香港物業組合的正常營運(BAU)基準水平,以及參照中國內地物業組合各項目首個完整公曆年所收集數據的正常營運(BAU)基準水平。
16香港物業組合指香港的辦公樓及零售組合和酒店。香港物業組合的減少用電目標已多次調高(即收緊):由2012年4,000萬千瓦小時提高至2013年5,400萬千瓦小時,2015年再調高至6,400千萬瓦小時。
17參照各項目首個完整公曆年所收集的數據的正常營運(BAU)基準水平。
18中國內地發展中項目的廢物分流率是按照能源設計先鋒評級(LEED)要求計算。並非公司全資擁有的項目和已聘任主要承建商的項目將作彈性處理。
19以2016年為基準年。
20綠建環評(BEAM Plus)/能源設計先鋒評級(LEED)/中國綠色建築設計標籤/WELL建築認證。
21「發展中項目」指現時在建或處於預認證階段的項目,不包括合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