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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報範圍

GRI 102-46, 102-49, 102-50, 103-1
就本報告而言,我們的香港物業組合主要涵蓋位於太古廣場、太古城中心、太古坊及東薈城的甲級辦公樓、零售、酒店31及住宅物業。中國內地物業組合涵蓋位於北京、廣州、成都及上海的大型商業綜合發展項目。此外,美國邁阿密Brickell City Centre亦納入本報告範圍。詳情請參閱下表。

我們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方針反映我們的項目規模、業務多樣性和我們於經濟、環境及社會影響的重要性。

「經濟效益」支柱的披露範圍與公司的財務報告一致,節錄太古地產《2019年報告書》中部分企業管治及財務表現資料,以助表述「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相關重點範疇的進展。詳情請參閱太古地產《2019年報告書》

「社區營造」、「以人為本」、「夥伴協作」及「環境效益」支柱涵蓋我們針對物業投資、物業買賣及酒店投資業務中公司業務、合資公司和附屬公司所涉及的重要議題的管理方針。上述章節的披露範圍反映我們管控的範圍,不包括特定業務範疇,如非公司管理的酒店及屋苑管理服務。

為披露可持續發展績效的定量數據,除非另行說明,否則本報告一律按照100%基準蒐集並匯報香港物業組合、中國內地物業組合、美國物業組合及酒店項目的關鍵績效指標。統計數據摘要設有附註,提供個別關鍵績效指標計算基準的詳細資料。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的範圍亦涵蓋發展中項目,例如環保採購及廢物分流。

我們慣常待新項目開幕並達到一定租用率及最少累積一個完整公曆年的營運表現數據,才開始匯報其關鍵績效指標。

有別於太古地產《2018可持續發展報告》,本報告的關鍵績效指標匯報範圍擴展至包括上海興業太古滙及鏞舍。本報告不包括的物業計有太古坊一座(2018年底開幕)、South Island Place(2018年底開幕)及東薈城名店倉擴建部分(2019年中開幕),關鍵績效指標的匯報範圍亦不包括已落成發售的發展項目。

31於本報告,酒店指太古地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古酒店」)擁有和管理位於香港、中國內地和美國邁阿密的酒店、服務式住宅和餐廳。

2019年可持續發展數據的匯報範圍

香港物業組合

  • 太古廣場(三座辦公樓、商場及STAR STUDIOS)
  • 太古城中心(三座辦公樓1及商場)
  • 太古坊(包括港島東中心在內的八座辦公樓)
  • 東薈城2(辦公樓及名店倉)
  • 其他辦公樓及商場(皇后大道東8號、軒尼詩道28號、英皇道625號1及港運城商場)

中國內地物業組合

  • 廣州太古滙
  • 廣州滙坊
  • 北京三里屯太古里
  • 北京頤堤港
  • 成都遠洋太古里
  • 上海興業太古滙3

美國物業組合

  • 邁阿密Brickell City Centre

酒店

  • 太古酒店(香港奕居、香港東隅、北京瑜舍、北京東隅、成都博舍、上海鏞舍3及邁阿密東隅)
  • 服務式住宅(太古廣場栢舍及東隅服務式住宅(前稱太古坊栢舍))
  • 太古餐廳(PUBLIC、Ground PUBLIC、REPUBLIC4、Mr & Mrs Fox、Plat du Jour及The Continental)

1 在2019年年中完成出售太古城中心三座、太古城中心四座及英皇道625號。
2 因進行大型翻新工程,約126,000平方呎自2017起並不納入匯報範圍。
3 2019年新增納入關鍵績效指標數據的蒐集及匯報範圍。
4 REPUBLIC在2019年年中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