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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

GRI 102-18, 102-23

我們經營業務時恪守高尚的職業操守,深信公司在實現長遠目標時,必須以廉潔誠實、公開透明及竭誠盡責的方式行事。透過這種方式,我們致力為股東帶來滿意的長遠回報,同時為我們的員工、業務夥伴及業務所在地的社群帶來裨益。

太古地產董事局致力維持及建立完善的企業管治常規,以確保:

  • 為股東帶來滿意及可持續的回報;
  • 保障與公司有業務往來者的利益;
  • 了解並妥善管理整體業務風險;
  • 提供令顧客滿意的高質素產品及服務;
  • 維持崇高的商業道德標準。

我們的主席負責透過董事局確保公司遵循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我們的審核委員會由三名非常務董事組成,負責協助董事局履行企業管治責任。我們於2020年5月通過新規定,所有董事局成員必須最少出席八成董事局會議(親身或透過電子通訊方式)。

我們的執行委員會由行政總裁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兩名常務董事和十名高級管理層成員,負責監理公司的日常營運。

有關企業管治的詳情請參閱太古地產《2019年報告書》

道德操守

企業行為守則

GRI 102-16, 102-17
HKEX KPI B7.2

太古地產的《企業行為守則》全面適用於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每一位僱員、高級職員及董事,訂明我們管理不同事務的基本方針,範圍涵蓋:

  • 企業操守
  • 利益衝突
  • 競爭和反壟斷
  • 賄賂
  • 政治捐獻
  • 賭博
  • 採購
  • 紀錄備存
  • 使用公司資訊及財產
  • 舉報
  • 健康安全
  • 環境
  • 平等機會及多元化
  • 使用社交媒體
  • 私隱

《企業行為守則》訂明所有太古地產員工均有責任舉報任何關乎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的可疑或實際不當行為。任何員工違反《企業行為守則》會面臨紀律處分。2019年並無任何關於違反《企業行為守則》的個案。

《舉報政策》

HKEX KPI B7.2

《舉報政策》列明我們對舉報不當行為的政策,包括保護舉報者防止遭到報復或不利對待。

太古地產員工如要作出舉報,應聯絡公司的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直屬上司、太古集團內部審核部,或指定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建立的舉報平台,上述平台設有24小時熱線服務。太古地產亦鼓勵與我們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例如客戶及供應商,直接向太古集團內部審核部或透過舉報平台舉報他們關注的不當行為。

2019年12月,我們接獲一宗關於員工工作行為的舉報,有關個案正進行深入調查。

我們承諾公平對待所有作出如實和恰當舉報的人士,並會竭盡所能保密舉報人的身份。除了太古地產必須按照法律或法例的規定以及法律或審計程序進行披露,或需要將個案交由有關監管機構或執法部門處理的情況外,太古地產對接獲的一切資料均會保密。

防止貪污

GRI 205
HKEX 層面 B7, KPI B7.1, B7.2, B7.3 (新)

我們依照公司政策,嚴守所有適用司法管轄區的防止賄賂法律。員工不得提供或接受利益以圖影響商業決定,並不可向官員提供任何形式的款項,又或提供、擔保或接受任何與太古地產有業務往來人士或機構的貸款。

為避行為不當之嫌,我們要求員工作出慈善捐獻或募捐、因業務所需而提供娛樂及企業款待或償付開支時小心謹慎。2019年,公司並無任何與賄賂有關的已審結法律訴訟。

所有員工均須每年確認已閱讀《企業行為守則》並受其約束,包括當中的防止賄賂守則。太古地產強制規定全體員工每兩年接受一次網上防止賄賂培訓課程。

2019年,我們為公司全體員工安排約6,660小時關於防止賄賂的培訓,並於2020年1月向所有董事提供關於防止賄賂的培訓教材。

產品責任

HKEX KPI B6.3, B6.5

我們全力確保市場推廣及傳訊資料符合相關的政府規例和業界指引,包括《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及香港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書。

我們尊重所有產權,包括知識產權,並要求員工遵守關於收集、管有、處理、披露及使用個人資料的適用法律規定,同時尊重他人私隱和保密營運業務過程中獲取的資料。

有關太古地產的《數據管理及保護政策》詳情,請參閱本報告「夥伴協作」章節。

競爭法例

我們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競爭及反壟斷法規,包括香港的《競爭條例》。2019年太古地產並無涉及任何關於妨礙競爭行為的法律訴訟。

為促進員工了解香港《競爭條例》的法律規定,我們已編製內部手冊,提供與競爭對手及第三方交易、避免濫用市場實力和參與同業公會及業界組織的相關指引。我們亦為香港相關員工安排《競爭條例》網上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