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期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容主要涵盖太古地产的业务,及其合资公司和附属公司于物业投资、物业买卖及酒店投资的业务。本报告详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愿及过去一年实践「2030可持续发展策略」的进展。
汇报标准及准则
GRI 102-51, 102-52, 102-54
HKEX 强制披露规定
HKEX 强制披露规定
本报告按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准则的核心选项编制,并参考GRI G4版本的建造业及地产业披露要求。太古地产自2007年起按照GRI标准编制报告每年汇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表现。
本报告亦遵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27中《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不遵守就解释」规定及披露建议,按照指引要求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有适用内容。
我们遵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订明的「汇报原则」界定报告的内容,以及确保本报告呈述的资料质量优良,包括:
重要议题
我们定期举行重要议题评估及持份者参与活动,借以识别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大议题,同时确保这些议题已纳入「2030可持续发展策略」。
详情请参阅「重要议题」。
定量数据
「 统计数据摘要」附注列明计算数据时采用的标准及方法(如适用)。
平衡性
我们会透明全面地汇报正面及负面表现,确保读者可以理性和客观地评估我们的整体绩效。
一致性
为方便长期比较,我们的汇报标准及准则、计算数据的方法、报告的结构、方法说明及编制资料时所作的假设均保持一致,如有更改则会特别说明,方便读者诠释资料。
外部鉴证
GRI 102-56
我们已聘请外部独立机构鉴证本报告的内容。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已获聘用根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 (ISAE 3000)就本报告载列的选定可持续发展资料提供有限保证的鉴证,以及根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10号(ISAE 3410)就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有限保证的鉴证。有关鉴证工作范畴可参阅德勤发出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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