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地产董事局致力维持及建立完善的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
我们的主席负责通过董事局确保公司遵循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我们的审核委员会由三名非常务董事组成,负责协助董事局履行企业管治责任。我们于2020年5月通过新规定,所有董事局成员必须最少出席八成董事局会议(亲身或通过电子通讯方式)。
我们的执行委员会由行政总裁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两名常务董事和十名高级管理层成员,负责监理公司的日常营运。
有关企业管治的详情请参阅太古地产《2019年报告书》。
太古地产的《企业行为守则》全面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每一位雇员、高级职员及董事,订明我们管理不同事务的基本方针,范围涵盖:
《企业行为守则》订明所有太古地产员工均有责任举报任何关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可疑或实际不当行为。任何员工违反《企业行为守则》会面临纪律处分。2019年并无任何关于违反《企业行为守则》的个案。
《举报政策》列明我们对举报不当行为的政策,包括保护举报者防止遭到报复或不利对待。
太古地产员工如要作出举报,应联络公司的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直属上司、太古集团内部审核部,或指定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建立的举报平台,上述平台设有24小时热线服务。太古地产亦鼓励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例如客户及供应商,直接向太古集团内部审核部或通过举报平台举报他们关注的不当行为。
2019年12月,我们接获一宗关于员工工作行为的举报,有关个案正进行深入调查。
我们承诺公平对待所有作出如实和恰当举报的人士,并会竭尽所能保密举报人的身份。除了太古地产必须按照法律或法例的规定以及法律或审计程序进行披露,或需要将个案交由有关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处理的情况外,太古地产对接获的一切资料均会保密。
我们依照公司政策,严守所有适用司法管辖区的防止贿赂法律。员工不得提供或接受利益以图影响商业决定,并不可向官员提供任何形式的款项,又或提供、担保或接受任何与太古地产有业务往来人士或机构的贷款。
为避行为不当之嫌,我们要求员工作出慈善捐献或募捐、因业务所需而提供娱乐及企业款待或偿付开支时小心谨慎。2019年,公司并无任何与贿赂有关的已审结法律诉讼。
所有员工均须每年确认已阅读《企业行为守则》并受其约束,包括当中的防止贿赂守则。太古地产强制规定全体员工每两年接受一次网上防止贿赂培训课程。
2019年,我们为公司全体员工安排约6,660小时关于防止贿赂的培训,并于2020年1月向所有董事提供关于防止贿赂的培训教材。
我们全力确保市场推广及传讯资料符合相关的政府规例和业界指引,包括《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及香港地政总署预售楼花同意书。
我们尊重所有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并要求员工遵守关于收集、管有、处理、披露及使用个人资料的适用法律规定,同时尊重他人隐私和保密营运业务过程中获取的资料。
有关太古地产的《数据管理及保护政策》详情,请参阅本报告「伙伴协作」章节。
我们严格遵守所有适用的竞争及反垄断法规,包括香港的《竞争条例》。2019年太古地产并无涉及任何关于妨碍竞争行为的法律诉讼。
为促进员工了解香港《竞争条例》的法律规定,我们已编制内部手册,提供与竞争对手及第三方交易、避免滥用市场实力和参与同业公会及业界组织的相关指引。我们亦为香港相关员工安排《竞争条例》网上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