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
可持續發展政策
GRI 2-23, 2-24
我們自2008年首度發佈《可持續發展政策》 ,至今一直以此作為公司業務營運的指引。該政策反映公司深信創造長遠價值有賴於公司業務、供應鏈及項目所在社區的可持續發展。太古地產的發展項目從構思、設計、建造、營運以至拆卸的各個階段均會持續考慮這些因素。
可持續發展政策清楚訂明我們會妥善保護受公司業務影響的自然資源及生物多樣性,確保可界定和完善管理業務營運對環境造成的所有潛在負面影響。
在環境方面,我們的基本方針符合預警原則2,意指「在存在嚴重或不可挽回損害的威脅情況下,不應將缺乏充分科學確定性作為理由,推遲採取具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環境惡化」。
我們致力以負責任的方法營運,務求保障所有工作夥伴的健康及安全,與此同時,我們竭力成為首選僱主,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及表達尊重,讓他們盡展所長。
太古地產的政策
為輔助推行可持續發展政策,我們同時設有以下針對各類環境及社會影響的相關政策:
將可持續發展策略融入業務營運
員工參與
業務整合及預算
企業風險管理
綠色金融
2 | 預警方針載於《環境與發展里約宣言》原則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