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深明可持續發展與氣候變化、自然和生物多樣性乃環環相扣,三者皆是社會及環境賴以健康發展的要素。
人類的欣榮繁衍有賴健康的生態系統和穩定的氣候,所以政府和企業必須在氣候和自然議題上採取積極的行動。無可否認,氣候、自然和生物多樣性有著相互依存的關係。
氣候變化嚴重影響了生態系統維持生物多樣性和調節氣候干擾的能力。我們必須正視這種相互關聯性,才可理解與氣候及自然相關議題的風險、機遇和財務影響。全方位管理與氣候及自然相關的風險與機遇有助我們優化決策和策略性規劃流程,而保持策略透明則可讓價值鏈的持份者獲得必要的資訊,從而作出符合太古地產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明智決策。

與氣候相關的披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 — 可持續相關財務資訊披露一般要求》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 — 氣候相關披露》是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首次發表的標準,與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四項主要建議和十一項披露建議一致,另加入特定行業指標等其他規定。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制訂與ISSB準則一致的《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號 — 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2號 — 氣候相關披露》已於2024年12月12日正式發佈。為配合「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和《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可持續披露標準,太古地產現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2號》的規定並參照ISSB準則披露我們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我們並已開始就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SASB)定義的行業特定指標作出匯報。
本章所載的披露資料亦參考了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C2所載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D部分的適用條文:氣候相關披露。

與自然相關的披露
太古地產是自然相關財務披露工作組(TNFD)40個全球成員之一,負責向TNFD秘書處提供關於TNFD框架建設、諮詢及發佈事宜的策略性指示,我們也是全球參與首屆TNFD Early Adopter計劃的320家公司之一。我們承諾在《2024可持續發報告》開始參照TNFD的要求作出披露。本節依照TNFD框架及TNFD的工程、建築及地產行業指引,披露太古地產與自然相關的影響、依存關係、風險和機遇。

我們的氣候及自然方針
本報告載述我們參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守則》和TNFD建議,公佈「管治」、「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和目標」四個支柱的氣候及自然相關披露。
本節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的一般規定披露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公司前景的氣候和自然相關風險與機遇的重要資訊。如省略、錯報或掩蓋資訊可合理預期將影響持份者基於本報告作出的決策,該資訊則視為重要。所有可持續發展關鍵績效指標對集團的財務狀況、現金流量或短至中期融資渠道並無構成重大影響。
我們自2018年至今一直分析風險與機遇,以了解包括物理和轉型風險在內的氣候相關風險如何影響我們的業務營運和各價值鏈持份者。我們評估及披露業務發展計劃、設施管理及升級改良和日常運作的潛在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此外亦針對旗下新發展項目進行特定的物理氣候風險評估和氣候情境研究。除了氣候情境分析,我們並於2023年開始採用TNFD的「LEAP」(定位、評估、評定、準備)方針,分析與自然相關的風險與機遇。
我們將不斷分析和研究,深入了解與氣候及自然相關的實質和轉型風險與機遇可能產生的潛在財務影響。我們於2024年展開試驗性評估,審視物業建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包括鋼材及混凝土)與自然的依存關係、影響、風險和機遇。我們參考評估結果訂立了2030年及2035年關鍵績效指標,以及管理物業組合與氣候及自然相關的風險與機遇,相關資料亦有助我們制訂目標為本的方針,鞏固抗禦力和推動資源循環,同時促進我們與持份者合作,向他們闡述太古地產的可持續發展工作,確保採購措施與行業最佳實踐方案保持一致。
本節概述我們識別、評估和管理氣候及自然相關風險與機遇的方針。太古地產致力披露周全的綜合資訊,包括指標和標準化定性披露,藉以評估氣候及自然相關事項,以及相關風險與機遇對我們的業務的影響。
太古地產針對氣候及自然相關風險與機遇的管治措施
HKEX ESG Code D部分 19 (a)段
董事局
HKEX ESG Code D部分 19 (a) (ii), 19 (b) (i) (ii) 段
我們的董事局負責制訂和批核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董事局會審議和批核可持續發展報告、重要性評估結果、可持續發展相關政策和目標。董事局授權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落實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在日常營運推行可持續發展策略。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亦負責向董事局匯報所有重要可持續發展事務以及實踐2025年及2030年關鍵績效指標的進展。2025年董事局共舉行五次會議,每次均討論集團按照「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實現減碳及其他環境、社會及管治目標的進展、公司於主要可持續發展指數的表現、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最新監管動態、氣候及自然相關和其他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主要議題。
董事局也負責指引太古地產處理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的方針。董事局履行監督責任時,在審視公司的策略、重大交易和風險管理程序時會充分考慮當中的風險與機遇,包括評估如何在可持續發展的風險與機遇之間作出取捨。
董事局同時負責監督是否已訂立針對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與機遇的目標(包括與氣候及自然相關的目標),並密切監察達標情況。
董事局確保公司現已或將會具備適切的技能及專業能力,以監督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及報告框架,從而應對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與機遇(包括氣候及自然相關風險與機遇)。董事局會安排關於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的培訓(包括可持續發展及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的最新發展),並且提供環境、社會及管治監管法規的最新資訊,確保充分了解環境、社會及管治議題。這些培訓可確保董事局時刻掌握有關議題對公司業務及營運的潛在影響。2025年,董事局成員完成了最新環境、社會及管治監管規例的培訓課程,課程概述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最新改革,當中ISSB S1及S2號準則是培訓重點,詳細講解可持續發展及氣候相關財務披露的核心原則,並且探討如何與GRI標準及《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等現有框架保持一致,以及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及S2號的監管規定銜接,還介紹香港交易所《ESG守則》的更新規定,包括指定披露事項的實施時間表。
董事局已委任審核委員會監督公司的財務報告、風險管理、內部監控系統和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審核委員會代表董事局每年檢討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是否行之有效,涵蓋風險及財務會計及報告、業務營運成效及效率、守法合規、風險管理職能,以及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措施和事務。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主席每年四次向董事局匯報相關的可持續發展事項,包括氣候及自然相關議題。太古地產的企業風險登記冊列明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各項風險,包括氣候及自然相關風險。我們亦已將可持續發展因素納入企業風險分析當中。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
HKEX ESG Code D部分 38 段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的職責是實踐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推行可持續發展策略。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由行政總裁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首席財務官,首席發展官及六名來自人力資源、物業管理(辦公樓業務)、物業管理(零售業務)、工程項目、公共事務、設施統籌部門的策略領導,以及一名兼任審核委員會主席的獨立非常務董事。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督六個2030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社區營造、以人為本、夥伴協作、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這些工作小組由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成員擔任主席,負責在日常營運執行可持續發展政策和倡議,以及達成各自重點範疇的特定目標。詳情請參閱各相關支柱的章節。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每年最少舉行四次會議。按照2025年3月的最新職權範圍履行下列職責:
  • 檢討針對可持續發展事項的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並建議任何修訂, 包括審議各工作小組建議的目標或主要倡議。
  • 確保公司按照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營運業務及推行措施。
  • 每年評估公司實踐董事局所批核目標或工作小組所建議主要倡議的表現。
  • 檢視與實踐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關連的重大風險、機遇或投資。
  • 緊貼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市場的發展動態及最新監管法規。
  • 監督內部碳定價機制及項目審批情況,以及審議已批核項目的成效。
  • 審議可持續發展報告、重要性評估結果、可持續發展相關政策和目標是否與相關的重要議題一致,再呈交董事局批核。
  • 由主席向董事局匯報關於可持續發展和環境、社會及管治的重要事項。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在氣候及自然範疇的職責包括制訂和檢討氣候及自然政策與策略,具體工作是評估緩解及適應氣候變化目標及主要倡議,以及建立抗禦力應對氣候及自然轉型。委員會會評估與氣候變化、能源及碳管理、低碳轉型及自然相關的重大風險、機遇和投資,並會每年檢討公司實現降低能源強度及減碳目標的表現,同時監察實踐科學基礎目標及其他氣候及自然相關關鍵績效指標的進度。
太古地產的《薪酬獎賞政策》訂明員工的薪酬應與公司的策略性優先要項和表現一致。行政總裁、執委會成員、相關策略領導和物業組合總經理的薪酬與特定的可持續發展表現指標及目標掛鉤,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成員亦包括在內。
這套基於表現的方針可確保行政總裁、執委會成員、相關策略領導和物業組合總經理的薪酬確實與實現氣候目標的成果掛鉤,例如減碳及健康與安全目標。將這些目標納入個人績效評估,可確保太古地產的可持續發展抱負體現在員工的薪酬,並且納入公司的問責機制。
我們的減碳目標涉及每年改善現有物業組合和新發展項目的能源消耗強度,以支持公司達成科學基礎目標,在節能和減碳方面創出可以衡量的具體成果,促進我們實現「2050淨零願景」。例如,總經理各自利用平衡計分卡監察屬下物業組合的能源及水資源管理、員工流失率和培訓時數表現以及能源管理表現目標。
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亦負責安排關於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務的培訓(包括可持續發展及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的最新發展),確保充分了解這些議題,並且提供環境、社會及管治監管法規的最新資訊。這些培訓可確保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時刻掌握有關議題對公司業務及營運的潛在影響。2025年,委員會深入了解多項議題,例如全球環境、社會及管治最新趨勢、可持續發展指數的最新變動、環境、社會及管治標準和監管規定的最新修訂(例如IFRS S1號及S2號),並已更新企業的氣候風險登記冊的記錄。
2024年底,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全面檢討了太古地產的可持續發展願景和策略,支持我們繼續抱著遠大志向追求願景,並且緊貼全球趨勢。檢討分多個階段進行,包括基準分析和集思工作坊、動員全集團參與細化策略性優先事項,以及擬議目標的外界及內部驗證,最後由環境、社會及管治督導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董事局批核更新版的策略框架及關鍵績效指標。詳情請參閱「2050可持續發展策略」一節。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每個策略支柱各設一個工作小組。2025年共有六個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分別推進每個支柱的關鍵績效指標和2030年及2035年目標。六個工作小組如下:
  1. 社區營造工作小組:由董事 — 辦公樓業務擔任主席。
  2. 以人為本工作小組:由董事 — 人力資源擔任主席。
  3. 夥伴協作工作小組:由副董事 — 工程項目(香港及東南亞)擔任主席。
  4. 環境效益工作小組:由總經理 — 設施統籌擔任主席。
  5. 經濟效益工作小組:由首席財務官擔任主席。
  6.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由副董事 — 公共事務擔任主席。
每位工作小組成員均經過仔細挑選,確保他們涵蓋不同背景、專業知識及年資。環境效益工作小組於2025年舉行四次會議商討氣候及自然相關議題。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
可持續發展溝通及參與委員會負責識別並按優先次序開展「2030可持續發展策略」的溝通及參與方案,並負責監察有關方案的推行。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公司不同部門的代表。
我們定期舉辦各類持份者參與活動,藉以了解各方對可持續發展議題的關注重點、期望及觀感,包括與氣候及自然相關事宜。我們於2023年推行了重要性評估,邀請600多位內部及外界持份者參與其中,透過定性訪談和定量問卷調查諮詢他們的意見,識別對業務延續性及發展最重要的議題,包括綠色建築及翻新工程、能源效益、減碳、氣候適應力及韌性。我們發現持份者對生物多樣性的看法顯著改變,突顯議題對環境、社會及太古地產業務的影響。這些議題與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一致,並已納入重點範疇之中。
太古地產持份者參與策略著重商譽管理以及與政府組織、媒體及社區組織等主要持份者互動合作。本策略建基於四大支柱:
  1. 政府關係:加強與政府機構合作和溝通,藉此推動可持續發展措施及政策。
  2. 媒體關係:提高公司的媒體曝光率,發表更多言論,向公眾展示我們致力促進可持續發展和相關的工作成果。
  3. 內部溝通:在公司提倡公開透明、積極投入的文化,確保所有員工均了解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並參與實踐。
  4. 社區互動:與業務所在的社區建立緊密關係,宣傳太古地產的可持續發展計劃,聽取社區的寶貴意見。
可持續發展政策
我們深明氣候變化及大自然劣化對太古地產業務帶來的風險與機遇,因此制訂了一套可持續發展政策,讓公司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保護大自然和各地社區。
《可持續發展政策》
太古地產承諾以對環境、社會和經濟負責的方式營運業務。我們全力減少碳排放、減少廢棄物、負責任地用水和保護自然資源。
《環境政策》
本政策概述我們管理和減少營運環境影響的原則,採用建築物生命週期的方針全面評估環境風險,旨在促進持份者、供應商和業務夥伴採取對環境有裨益的負責任行動,並且說明我們採購時會首選環境表現良好的供應商和承建商。
《氣候變化政策》
我們承諾向持份者闡述我們減緩、適應和抗禦氣候變化的管理方針及策略。《氣候變化政策》詳述我們緩解氣候變化和增強抗禦力的策略。
《能源政策》
太古地產的《能源政策》反映ISO 50001管理體系的要求,述明能源管理方針的新形式,即業務營運採用能源管理等級制度,並以減少能源需求為優先要務。我們承諾透過場內可再生能源發電、採購場外可再生能源及其他途徑增加使用可再生電能,同時致力與租戶、員工及其他合作夥伴積極互動,引導並促進與能源相關的行為轉變。
《生物多樣性政策》
太古地產深明我們的業務存在生物多樣性風險,並確保發展項目和業務營運充分考慮自然及生物多樣性因素。公司旗下大部分項目也位於市區,經評估確定我們的營運活動對全球或國家生物多樣性價值極高地點並無重大影響。
《水資源政策》
《水資源政策》述明我們以負責任態度用水的承諾,包括了解各發展項目所在地點的水資源風險,透過改善設計減低耗水強度,在業務營運上推行高效率的水資源管理措施,確保安全地排水到環境,並與持份者攜手推廣負責任用水。
《資源循環政策》
此政策為項目的設計施工階段,以至旗下樓宇日常營運和管理提供減廢指引。
《人權政策》
我們對業務和供應鏈運作均堅持保護人權,同時亦鼓勵合作夥伴與我們同行。我們的政策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包括《聯合國指導原則》和《國際勞工組織宣言》。
《供應商行為守則》
本守則訂明有關法律及合規、環保、健康及安全、勞工和其他範疇的最低標準與措施。
《可持續採購政策》
《可持續採購政策》列明我們對供應商及相關分判商的最低要求,範圍涵蓋法律及監管規則合規、環境保護、職安健、僱傭標準、人權、商業道德及反貪污。
我們不時按情況所需檢討所有政策,而且最少每三年檢討一次。